浙江首家新三板挂牌银行收警示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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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北京商报
北京商报讯(记者宋亦桐)因管理层薪酬未经股东大会审议,浙江首家新三板挂牌银行象山国民村镇银行收到警示函,同时该行董事长兼行长、时任副行长也一并收到处罚。近日,宁波证监局对象山国民村镇银行(以下简称“国民银行”)发布了一则警示函措施,原因是该行管理层报酬事项未经股东大会审议,国民银行董事长、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也同样被警示。在分析人士看来,这一事件再次强调了公司治理的重要性,特别是对于银行而言,合规性至关重要。
从宁波证监局发布的警示函措施决定来看,经查,国民银行有关董事、监事报酬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未经股东大会审议,未进行公告披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2018年修正)第三十七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九十九条、第一百一十六条,《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的规定。
与此国民银行董事长陆宁生、时任信息披露负责人翁巧燕未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该行上述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宁波证监局决定对国民银行及相关责任人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监管要求,国民银行应当高度重视上述问题,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切实提高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规范程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北京商报记者查询后发现,根据相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应当定期向股东披露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报酬的情况;董事会应当在职权范围和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对审议事项作出决议,浙江首家新三板挂牌银行收警示函不得代替股东大会对超出董事会职权范围和授权范围的事项进行决议。
上市银行董事、监事报酬未经股东大会审议,未进行公告披露的情况极为少见。这也是今年内首家银行高管薪酬不经股东大会审议遭到监管处罚的案例。
而国民银行此次收到警示函的情况在银行业也较为罕见。针对收到警示函后的处理措施,该行指出,该行及相关责任人应当高度重视上述问题,进一步加强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切实提高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运作规范程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
金乐函数分析师廖鹤凯指出,这一事件再次强调了公司治理的重要性,特别是对于银行而言,透明度和合规性至关重要。股东会在决定董事、监事的报酬等方面发挥着核心作用,确保所有股东的利益得到保护。国民银行应当加强内部控制体系,确保公司内部的各项决策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以及公司内部的治理准则。
国民银行是宁波市首家村镇银行,于2008年8月31日在象山县石浦镇由鄞州银行发起设立,2017年3月6日该行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该行大股东为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股47.17%。
从2023年业绩经营表现来看,国民银行在一众新三板银行中并不突出,2023年,国民银行陷入“增收不增利”的局面。据该行2023年年报显示,截至报告期末,象山国民村镇银行资产总额40.92亿元,同比增长13.19%;营业收入1.21亿元,同比增长3.84%;净利润2836.14万元,同比下降8.05%。
截至2023年末,国民银行净息差为3.07%,相比2022年的3.33%下降了0.26个百分点。资产质量层面,截至2023年末,该行不良贷款率0.98%,同比下降0.44个百分点;拨备覆盖率为258.49%,同比上升80.49个百分点。
“这次管理层薪酬未经股东大会审议的事件提示国民银行需要更加重视合规性和透明度。”廖鹤凯进一步指出,作为一家村镇银行,国民银行应加深与当地社区的合作,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人客户的发展,同时增强品牌形象和社会责任感;由于净息差的下降,国民银行应更加注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比如通过优化贷款组合和投资策略来提升净息差,提升盈利能力水平。
针对下一步如何提高股东会、董事会运作规范性以及盈利能力水平,北京商报记者向国民银行发送采访提纲,但截至发稿,暂未收到回复。